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陽明鎮坪地村河道整治提升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陽明鎮坪地村河道整治提升工程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河源市源城區十六區民康路明廣樓 5 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YZHY20241104
項目名稱:陽明鎮坪地村河道整治提升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94.013432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94.013432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完成陽明鎮坪地村河道整治提升工程清單內容。
合同履行期限: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30日歷天內完成
本項目(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參與的供應商工程施工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響應供應商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響應時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復印件。分支機構響應的,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已由總公司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