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體布局
a)廢水處理設施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應滿足HJ2015的要求。
b)廢水處理設施選址應符合規劃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工程地質條件,宜靠近生產車間,廢水可自流進入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的廢水有良好的排放條件。
c)廢水處理設施總體布局應按照處理工藝和流程布置建(構)筑物及設施,建(構)筑物及設施的間距應緊湊、合理,并滿足施工、安裝的要求。通道設置宜方便維修管理及藥劑、污泥運送。
d)廢水處理設施應將管理區布置在夏季主導風向上風側,將污泥區和進水區布置在夏季主導風向下風側。
e)廢水處理過程中,應盡可能采用重力流,需要提升時應設置相應的提升設備,廢水處理設施的出水水位,宜高于受納水體的常水位。
f)廢水處理設施內管道復雜時宜設置管廊,管廊設置應符合GB50014和GB50016的規定。
g)廢水處理設施應做好防雨工程,有完善的雨水排放系統。
2構筑物
a)水質、水量變化大的廢水處理站,宜在廢水處理設施之前設置調節池。調節池容積應依據廢水水量、水質變化范圍及要求的均和程度確定,應滿足水量、水質變化一個周期以上全部廢水的調節要求。
b)調節池宜設置攪拌系統,定期清理,并應按有關要求采取加蓋、排泥、通風、除臭及防爆等措施。
c)藥劑與廢水混合反應過程中,如產生有害氣體,則混合池和反應池應加蓋密閉,設通風設施及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d)過濾池的反沖洗水應返回調節池,不得直接外排。
e)緩沖池采用分流處理工藝,各獨立單元處理后直接到排放口的,應配置綜合緩沖池,即各獨立處理單元處理后應混合排放。緩沖池容積一般為4小時處理水量。
f)定期對各處理構筑物中的設備、儀表進行校正和維修保養,并存檔備查。
g)廢水處理設施內各構筑物需在四周明顯位置設置標牌,標牌內容包括構筑物名稱、構筑物尺寸、污水種類、主要污染物、停留時間、進出水口主要控制因子濃度范圍。標牌樣式見附錄B.5。標牌尺寸:300mm*200mm,標牌藍底白字,標準材料表面采用搪瓷或者反光貼膜。
3自動化控制
a)根據HJ2015規定劃分的大中型廢水處理設施的重要工藝參數及處理過程應由微機實現三級監控,即現場設備手動操作、各處理單元獨立操作、中控室集中控制。中控系統應有便于操作的顯示界面。
b)中控系統應有排放流量(含累計流量)和出水COD、pH、電導率等在線監測指標的數據及歷史曲線。
c)中控系統應有各廢水提升泵、曝氣設備、污泥泵的運行記錄及歷史曲線。運行記錄包括電量和運行時間。
d)pH值調節宜釆用pH計;自動加藥系統宜采用氧化還原電位儀(ORP)控制加藥量,缺藥時可自動報警。酸析、加堿應采用pH值自動控制設備,破氰、氧化應釆用ORP自動控制。自動加藥系統可切換成手動控制。
e)各類泵均應與對應的吸水池液位連鎖,并保證最低液位自動停泵。每個子系統廢水進水泵、藥劑加藥泵、攪拌機、鼓風機、自控閥門等宜各自設置連鎖,避免藥劑和能源浪費。
f)自動控制系統應設置自動和手動互切換雙回路控制系統。應具有自動保護和聲光報警功能。對己實現在線監測的污染因子設置超標自動報警。在污染因子出現超標時,能及時報警并將超標廢水引回再處理。
g)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對主要操作單元、出水排放口進行監視,并能實施遠程圖像傳輸。所有圖像資料至少保存30天。
4污泥處理和貯存
a)污泥處理構筑物和設備的設置應符合GB50014的規定。
b)污泥經過處理后,應符合CJ3025的規定。
c)應依據危險廢物的名錄及相關鑒別標準,對工業廢水處理所產生的污泥進行鑒別,屬危險廢物的工業廢水污泥,應按GB18484、GB18597、GB18598的要求進行處置。
d)壓濾場所應設置圍堰,并作防腐防滲處理,保證污泥壓濾水和滲濾液妥善收集,回流再處理。
e)污泥濃縮應根據污水處理工藝、污泥性質、污泥量和污泥含水率要求進行選擇,可采用重力濃縮、氣浮濃縮、離心濃縮、帶式濃縮機濃縮和轉鼓機械濃縮等。
f)污泥濃縮工藝設計應符合GB50014的規定。
g)污泥的濃縮、固液分離構筑物和設備的排水,應收集到廢水調節池。
h)污泥脫水應采用廂式或板框壓濾機等污泥脫水設備進行機械脫水,壓濾機的選用,應符合HJ/T283的規定。壓濾機的設計工作時間每班不宜大于6h。
i)脫水后的污泥,應用塑料袋進行包裝后,存放在具有防雨淋、防滲、防揚散、防流失的場所,并應按照GB15562.2的規定,設置明顯標識,按GB18597要求進行管理。
j)鼓勵采用先進的污泥濃縮設備。
k)污泥裝袋運往污泥貯存點集中存放,運輸過程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跑、冒、滴、漏,貯存場所應有防揚散、防雨、防滲等防護措施,并懸掛環保部門規定的標志牌。
5回用水處理系統
a)有相關環保要求時,按要求建設廢水回用處理設施。
b)回用水處理系統能實現穩定、持續運行,回用率達到環評批復文件的相關要求。
c)制取回用水時產生的濃水應引回廢水處理設施再處理。
d)回用水處理系統處理后的水不得再進入廢水處理系統。
6分析化驗室
a)廢水處理設施應設水質監測化驗室,應具備監測分析本企業所需要控制的主要污染因子的能力(監測條件要求高的指標,也可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
b)按照檢測項目配置相應的監測分析儀器和玻璃器皿。
c)定期與環保部門或有資質的實驗室對檢測結果進行對比。
7其它
a)廢水處理設施區保持干凈整潔,所有操作員工統一著裝、持證上崗。站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沒有無關的雜物;墻體及容器槽罐外表無污泥和化學藥品痕跡;地面用防滑、耐腐蝕地磚或涂綠色環氧樹脂,保持無積液。
b)廢水處理設施按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用品與應急物資,在存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的場所設置各類安全警示牌,警示牌黃底紅字。配置醫藥箱(配備常用外傷、應急用藥品)、應急噴淋裝置、操作人員防護必用品(防護服、手套、口罩、護目鏡、膠鞋等)、處理設施維修(鼓風機、防爆燈等)等應急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