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需要、政策鼓勵、企業積極,污水污泥當下可謂炙手可熱,然而由于種種原因,火熱的表象下,污水污泥招投標卻頻頻遭遇尷尬境地。今天,我們就來看看污水污泥招投標遭遇的尷尬事兒。
流標——火熱表象下為何爆冷
所謂流標,是指政府采購或工程招投標中投標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標都被否決。污泥處理處置中出現的流標事件,無形中增加了政府的采購成本,也造成了周期的延長。先看幾個案例:
資料1:2016年9月9日,濮陽市自來水公司發布《濮陽市第二水廠地表水及污泥處理工程第四標段流標處理公告》,稱濮陽市第二水廠地表水及污泥處理工程已于2016年7月25日召開開、評標會議。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推薦第四標段三名中標候選人,但“第一中標候選人濮陽市環宇市政建設有限公司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第一中標候選人的資格。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五十八條中規定,招標人重新招標,重新招標時間另定。”
資料2:2016年8月7日,中國政府采購網轉發《德州市污泥集中處置中心運營托管采購項目流標公示》,8月17日開標的德州市污泥集中處置中心運營托管采購項目,因截至投標截止時間,遞交投標保證金的單位不足三家,作流標處理。
資料3:2015年11月27日,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廣西云龍招標有限公司崇左市污泥處理處置項目YLCZG20154014-S流標公告》,公告稱,廣西云龍招標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于2015年11月25日下午15時整就崇左市污泥處理處置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止,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三家,本項目流標。
2014年,福建省廈門、福州等地區污泥處置項目的招標就屢次流拍,最終改為競爭性談判。如此情況還有很多,此處不一一列舉,那么,如此火熱的市場為何爆冷?以下是E20研究院《中國污泥處理處置市場分析報告(2016版)》中列出的幾個因素:
不接受分公司或聯合體。《政府采購法》第24條、《招標投標法》第31條均規定,兩個以上的投標人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參加投標,但參加聯合體的投標人都應具備法定的條件。據E20統計數據顯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項目約占80%。
投標總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將被拒絕。通過招投標公告分析發現,部分文件會對污泥項目投資金額有所要求。例如廣州市南沙區的2個污泥項目依法設立投標最高限價,采購預算分別為200萬和320萬,凡投標總價超過投標最高限價的投標將被拒絕。實際上由于執行的滯后效應,從預算到執行,難免會出現調整的情況例如物價上漲等方面的因素。因此,規定污泥項目投資金額,且后期不可修改的條款對于投標者而言,風險較大。
對投標人注冊資金的要求。在對流標的污泥項目招標文件研究發現,有些文件會對供應商的注冊資金有嚴格要求,若再加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則對中小型污泥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而言無疑是一個較高的門檻。
PPP項目也是這兩年的熱點,對于上述領域的流標現象,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PPP咨詢總監李煒認為,現階段PPP熱度很高,行業處于變革的時代,政策規范文件頻繁頒發,行業游戲規則也在不停發生變化,一方面,當業主、咨詢機構設定的項目邊界條件不適應新的市場形勢時,就容易導致流標;另一方面,也有些項目故意設置較高門檻,投標家數不足流標后轉為競爭性談判或其他方式,這樣可以降低項目競爭性。
如何避免流標風險,李煒也給出了一條路徑——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他認為,優秀的專業機構能夠適應市場變化,及時作出調整并制定適宜的規則,同時有經驗的專業機構會在項目的各個階段進行市場(壓力)測試的工作,了解市場需求,從而給出更有針對性的方案,避免流標導致的成本增加和給企業帶來的風險。
低價中標——一次次刷新的行業底線
低價中標的消息近期層出不窮,一次次刷破記錄的報價正在沖擊著污水污泥行業。
資料1:亞洲最大地埋式污水處理廠項目——浙江溫州中心片污水處理廠招標以杭州鋼鐵集團公司的中標落下帷幕,而污水處理基本單價0.727元/立方米的報價被指“擊穿底線”。
資料2:去年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標安徽省安慶市城區污水收集處理廠網一體化PPP項目,北排的0.39元/噸污水處理投標價因明顯低于其他投標者的報價,也在當時引起熱議。
資料3:中國水網記者曾統計近兩年中國政府采購網公示出的污泥項目中標價格,最低價達109元/噸,與最高價400元/噸相差甚遠。
上海環境院總工程師楊新海曾對E20研究院研究人員表示:“按照我個人的經驗,如果是包括了折舊以及最終處置的成本,全成本一般超過500元/噸,折合成水費為0.35元/噸。就目前的水平來看,300元/噸以下在發達地區基本是無法完成全過程商業運行的。”既然如此,為何企業還是豁出去給出“超低報價”的現象?
政府的支付意愿。以污泥處理處置為例,E20研究院在進行污泥市場調查時了解到,從政府在污泥處理處置問題上的態度及支付意愿來看,希望能在100-150元/噸把污泥問題解決掉。這也是污泥處理處置項目低價中標的一個重要原因,企業或許不得不投其所好。
企業圈地的需求。特別是對于后來進軍環保的企業,拿項目是首要需求,E20環境平臺高級合伙人、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在評價上述杭鋼低價中標事件時曾表示,“參與此次競標,是因為溫州項目規模大、示范性強,作為本省企業,杭鋼考慮更多的可能不是財務是否可行,而是如果競標失敗會給企業轉型帶來影響。”
供給同質化。而究其根本,E20環境平臺首席合伙人/董事長傅濤認為:“低價競爭的本質是不同企業的產品滿足了相同客戶的相同需求,即供給的同質化。”
對于低價競標和低價中標,眾說紛紜,一篇署名“秦元公子”的文章認為:低價中標應該被唾棄。該文作者表示:承認低價中標“存在即合理”,低價中標有其現實土壤,但這種“合理”的“存在”并不能洗白其擾亂市場、應被唾棄的本質,“合理論者”的多數論點也牽強附會,站不住腳。
“蘿卜招標”——眾多企業有苦難言
招標也可以量身定制?熟悉了招投標的人應該已經不覺稀奇了。說到被質疑“量身定制”,不得不提當時鬧的沸沸揚揚的、有中國最大污泥處理項目之稱的廣州污泥項目。2015年5月19日,廣州市水務局公布污水廠污泥處理項目《招標公告》,其招標規則因被質疑“蘿卜招標”而引發爭議。
案例簡述:廣州市水務局公布污水廠污泥處理項《招標公告》要求“在廣州市沒有業績或者沒有通過90日歷天(包括節假日和工作日)監測的其他中標人,需要建設具有10萬噸以上污水處理廠,處理60噸含水率80%的污泥干化建設試驗并經確認合格和驗證可行后,方可開展全面建設和調試。”(此段轉自《財經》雜志《廣州9億環保大單招標分歧:被疑“量身定做”》)而已經在廣州有項目的企業不用受此限制。如果投標人提前做90天中試,預計需要數百萬元的投入,如果未中標,其損失過大,很多企業自然不敢嘗試,因此,很多人質疑該項目實際已經將很多在廣州沒有項目的的企業拒之門外。除此之外,技術路線選取、準入門檻等也存在頗多爭議。
“量身定制的招標模式,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李煒表明自己的觀點,他認為,打破量身定制的局面,需要從三個方面努力:1、打破現有的利益格局,建立完善的采購體系,招投標的規則究竟是為了項目更好推進,還是存在利益關系,這需要完善的監管體系來評判;2、項目不能缺少專業的法律人員。無論是項目采購方還是咨詢機構,都應該配備相應的有經驗的法律從業人員,抵制不合理、不合法的行為;3、通過程序消化,引進熟悉實務的人來操作,避免出現“蘿卜招標”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