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礦產資源在開發和利用過程中,廢水排放量大,我國選礦及冶煉工業廢水的排放量約占全國工業廢水總排放量的12%左右。因此,提高廢水處理率與水重復利用率是選礦及冶煉工業實現節能減排與資源化的關鍵環保手段之一。
選礦廢水具有水量大,懸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質種類較多而濃度較低等特點。選礦廢水中的主要有害物質是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藥劑。重金屬離子有銅、鋅、鉛、鎳、鐵、鋇、鎘等,以及砷和稀有元素等。在選礦過程中加入的浮選藥劑:
①捕集劑:黃藥(ROCSSMe)、黑藥[(RO)2 PSSMe]、白藥[CS(NHC6H5)2]。
②抑制劑:氰鹽(KCN,NaCN)、水玻璃。
③起泡劑:松根油、甲酚。
④活性劑:硫酸銅、重金屬鹽類。
⑤硫化劑:硫化鈉。
⑥礦漿調節劑:硫酸、石灰等。
二、工藝流程圖
三、工藝說明及特點
針對此類水水質特點并結合我公司多年來從事水處理工程的設計、運行管理經驗,我公司認為尾礦庫出水中COD濃度的60%~70%都來源于懸浮顆粒物及膠體類物質等,為了確保出水水質,去除尾礦庫出水中懸浮物是非常必要的。尾礦庫廢水處理工藝的關鍵點為:通過可靠、穩定的物化主體處理工藝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同時可有效降低COD的含量。再輔以生化深度處理工藝去除未被降解的有機物,確保出水達標,同時為污水的回用創造良好的水質條件。
經上述的物化+生化處理工藝后,污水中COD濃度可低于40mg/L,要達到回用要求處理難度極高,采用常規的物化和生化手段均無法滿足回用處理要求,目前國內對此類污水的最終處理通常采用——膜處理工藝,以期達到回用要求。回用處理中采用了先進的膜處理工藝中的超濾系統,在有效控制占地面積的同時可以確保出水水質達到回用水標準,超濾工藝具有自動化程度高,管理簡便,出水水質穩定的特點。
四、出水標準
排放:《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排放標準。
CODcr ≤40mg/l;BOD5 ≤20mg/l;SS≤70mg/l
回用標準:可根據用戶要求, 設計出水回用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或工業用水。
五、適用范圍
其適用于選礦及冶金廢水處理,主要包括礦山和選礦廢水、煉鐵廠、煉鋼廠、有色冶金廠等的廢水處理。
針對選礦及冶金行業的不同水質特性,我公司將專門組織技術、工程、調試等相關人員進行實際研究、分析,得出最佳的污水處理組合方案,滿足客戶的需求。(來源:谷騰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