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應城市城北季墩、戴河村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應城市城北季墩、戴河村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420981202406000153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981-2024-00567
3、項目名稱:應城市城北季墩、戴河村農村安全飲水工程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323.439785(萬元)
6、最高限價:323.439785(萬元)
7、采購需求:
詳見招標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詳見采購/招標文件說明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湖北省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鄂財采發[2019]5號),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不接受大型企業的投標,供應商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本項目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水利行業”。;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2)擬任項目經理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專業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不含臨時執業資格證)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應商客戶端
3、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