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沽排水河東沽泵站自流閘改擴建工程施工公告
大沽排水河東沽泵站自流閘改擴建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大沽排水河東沽泵站自流閘改擴建工程已由《市水務局關于大沽排水河東沽泵站自流閘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津水規(guī)計(2024)36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國家債券資金及市財政投資。招標人為天津市津南區(qū)水務工程建設事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天津市泛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主要建筑物級別為3級,臨時建筑物為5級,抗震設防烈度為Ⅷ度。水閘設計規(guī)模由現(xiàn)狀30 立方米/秒改擴建為 75 立方米/秒,對應閘上運行水位 1.5 米閘下運行水位 1.4 米;局饕ㄔO內(nèi)容:拆除原有水閘結構,原址新建進口護砌段、進口翼墻段、閘室段、消力池段、出口護砌段、出口拋石段等。
2.1.2 本項目計劃工程建設周期12個月。
2.1.3本項目嚴格遵守安全生產(chǎn)“六項機制”要求。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大沽排水河東沽泵站自流閘改擴建工程施工招標,共分1個標段。
大沽排水河東沽泵站自流閘改擴建工程施工一標段,合同編號:DGPSHDGBZZLZGKJGCSG/HT-2024-01,建設范圍:主要建筑物級別為3級,臨時建筑物為5級,抗震設防烈度為Ⅷ度。水閘設計規(guī)模由現(xiàn)狀30 立方米/秒改擴建為 75 立方米/秒,對應閘上運行水位 1.5 米閘下運行水位 1.4 米;局饕ㄔO內(nèi)容:拆除原有水閘結構,原址新建進口護砌段、進口翼墻段、閘室段、消力池段、出口護砌段、出口拋石段等。
三、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依據(jù)《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確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yè),本項目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è)為建筑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