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休寧縣溪口江冰潭段生態廊道建設項目(一期工程)-休寧縣溪口江冰潭段水生態廊道保護修復工程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休寧縣溪口江冰潭段生態廊道建設項目(一期工程)-休寧縣溪口江冰潭段水生態廊道保護修復工程已由休寧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休發改行審[2024]238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休寧縣溪口鎮人民政府,招標人為休寧縣溪口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省級財政與地方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休寧縣溪口江冰潭段生態廊道建設項目(一期工程)-休寧縣溪口江冰潭段水生態廊道保護修復工程
2.2項目編號:HJXGC2024G072
2.3建設地點:黃山市休寧縣溪口鎮
2.4建設規模:約1576萬元
2.5計劃工期:360天
2.6招標范圍:本次休寧縣溪口江冰潭段生態廊道建設項目(一期工程)-休寧縣溪口江冰潭段水生態廊道保護修復工程位于黃山市休寧縣溪口鎮境內。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護岸工程;屯田段右岸558m、朱家碣段左岸517m、太溪村段左岸693m、江潭村段左岸1020m。具體詳見施工圖紙與工程量清單。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2.8質量標準:合格
2.9招標控制價:15756400.46元
2.10項目性質:環保工程類
2.11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
3.2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 類)證書,且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規定。
3.3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5)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項以信用中國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由代理機構在推薦中標候選人前對擬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書面反饋至評標委員會。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