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撫州市南豐縣2024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南豐縣2024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由南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豐發改字(2024)46號文批準立項,建設資金來源為申請中央和省級統籌整合資金,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南豐縣農業農村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南豐縣2024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潛在投標人提出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項目位于撫州市南豐縣各鄉鎮,新建高標準農田0.5萬畝,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0.2萬畝。建設內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農田輸配電工程等。
本項目投資估算價2100萬元,其中建安費1853.2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185.64萬元、預備費61.16萬元。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的工作內容包括:工程勘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新增耕地、上圖入庫(包含項目建檔備案)的相關后續服務、采購(包括工程材料、機電、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試運行等)、施工(包括工程設計圖紙范圍內的灌溉與排水工程、田塊整治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保護工程、農田輸配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驗收及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及保修服務等全過程的總承包,并最終向建設單位“交鑰匙”;招標人保留中標后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的權利。
2.3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質量要求: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設計標準、規范要求,且最終通過主管部門的審查;
(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管理辦法(試行)》和設備、設施運行要求,驗收合格。
(3)工程質保期:根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工程保修期從通過單項合同工程完工驗收之日算起,基礎設施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其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未約定按12個月計取。
2.5 計劃工期:
總工期181日歷天(其中勘測設計工期:3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1月6日,計劃完工日期:2025年5月5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開工令為準。
2.6資金來源:
申請中央和省級統籌整合資金
3. 投標人資格要求本項目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組成聯合體的數量不超過三家,其中施工方為聯合體牽頭人,其他方為聯合體成員,聯合體中任意一方不得同時另外單獨參與或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投標,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
3.1勘測方資格要求
①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