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直管河道水利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監理Ⅱ標(二次招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直管河道水利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揚州市數據局以揚數據投資〔2024〕180號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市財政統籌。招標人為揚州市城市河道管理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唯誠建設咨詢有限公司。目前工程資金已落實,各項招標手續齊全,現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定監理標單位,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為了城區河道基礎設施得到完善,揚州市城市河道管理處實施直管河道及泵站改造工程,針對現存在的部分河道淤積,河坡防護設施不完善、閘站水泵及電氣設備故障率逐年攀升、管理設施老化嚴重等問題,嚴重影響城區河道及閘站引排功能的正常發揮。本次工程針對直管河道存在的上述問題,進一步加強系統化治理,并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通過河道疏浚、岸坡防護以及排澇閘站設備更新改造等措施提升區域引排能力,保障區域防洪排澇安全,同時進一步整合信息資源,與智慧水利系統平臺銜接,為實現智慧化監管提供堅實保障。
本次工程等別為Ⅲ等,其中通運閘閘外段、沿山河堤防級別為2級,其余河道級別均為4級;通運閘站、黃泥溝涵閘、瘦西湖引水總站、大灣東泵站、灘田河泵站建筑物級別為2級,念四閘站、江陽路節制閘建筑物級別為4級,其余均為3級。
2.2招標內容
直管河道水利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監理分2個標段,其中監理Ⅱ標(合同編號:SZHD-2024-JL02),監理服務內容即對直管河道水利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Ⅱ標進行監理及缺陷責任期服務。
2.3 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等級: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范》(DB32/T2334-2013)。
2.4監理服務要求
工期要求:178日歷天,計劃2024年11月4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令為準),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合同的全部工程,具備完工驗收條件(缺陷責任期另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等級:投標人要求為獨立法人,具備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
3.2項目總監:具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并持有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須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的2024年7月-2024年9月任意一個月的社保原件掃描件,上傳至系統中)。
3.3 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總監未因行賄犯罪記錄被限制目前投標(須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3.4 投標人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
3.5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標處理。
3.7本項目開評標順序為:監理Ⅰ標→監理Ⅱ標。滿足資格要求的投標人可同時對本項目監理2個標段進行投標,一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標段,如果一個投標人同時在多個標段投標中均為綜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開評標順序決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具體查詢路徑: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查詢路徑: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完成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使用單位數字證書登錄“揚州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登錄路徑: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響應方登錄→水利工程→水利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名稱、網址,下述所稱交易平臺除特別說明外均指本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免費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踏勘現場
不組織,由投標人自行踏勘現場。若需查勘現場的,招標人可提供協助。
6.投標文件的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