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萬寧市港北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及海洋新經濟示范區eod項目實施主體(第二次)招標公告-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海南省)
萬寧市港北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及海洋新經濟示范區eod項目實施主體(第二次)(項目編號:hizw20241012002)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24-10-12 8:30:0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萬寧市港北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及海洋新經濟示范區eod項目實施主體(第二次)(項目編號:hizw20241012002)已由萬寧市人民政府以/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萬寧市生態環境局,建設資金來自其他,項目出資比例為其他10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海南省萬寧市
2.2項目內容及規模:本項目采用競爭性方式選擇項目實施主體,采用“投建運”一體化模式實施萬寧市港北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及海洋新經濟示范區eod項目,通過市場化運作、分步實施,以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為基礎,以特色產業運營為支撐,以區域綜合開發為載體,采取延伸產業鏈、聯合經營、組合滾動開發,將有開發價值的項目收益反哺公益性較強、收益性差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以實現項目的資金自平衡。通過生態綜合治理及產業鏈開發深度融合,有效實現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聯動發展的雙向賦能和產業反哺。。招標控制價2,691,199,600元。
2.3計劃 工期(服務期):7300日歷天。
2.4標段劃分:
標段1: 標段名稱: 萬寧市港北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及海洋新經濟示范區eod項目實施主體(第二次);標段編號: hizw20241012002001;標段類型: 其他;控制價:2691199600.0000
2.5招標范圍:
標段1:對萬寧市港北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及海洋新經濟示范區eod項目進行投資開發;
(1)實施主體負責本項目的投融資工作,保障項目資金落實并按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
(2)在合作期內,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行業標準、產出說明要求及謹慎運營慣例,對本項目所有設施提供運營、維護在內的相關服務,確保本項目設施正常使用,確保本項目生態環境目標達到預期標準。
2.6質量要求:
標段1:整體達到eod項目驗收合格標準。
2.7投資金額:人民幣269119.96萬元(其中,生態環境治理投資:48000.00萬元,產業開發項目投資160438.32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標段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2標段1: 本次招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項目報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
(3)如以聯合體投標的指定其中一家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