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八十四)(朝陽區麥子店街道)工程總承包(EPC)施工資格預審公告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八十四)(朝陽區麥子店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八十四)(朝陽區麥子店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 以 京老舊辦發[2024]23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中國遠洋運輸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企業單位自籌資金(中央) ,工程出資比例為 政府補助及企業自籌,100% ,招標代理機構為 北京京咨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棗營北里27號樓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11300.70平方米 合同估算價 1356.084 (萬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60 日歷天
2.4 本工程招標范圍 按照招標人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棗營北里27號樓的節能綜合改造、環境整治修繕等工程)、材料及設備采購、施工圖預算及造價控制、聯調聯試、竣工驗收、竣工備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內維修其任何缺陷和質量問題等工程總承包(EPC)。
2.5 其他 領取文件所需攜帶資料:
(1)“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牽頭人提供,并提供加蓋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公章的聯合體協議書)。 提示:申請人的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雙方的權利義務,至少應說明: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單位的權利、義務、內部職責分工情況等內容。
(2)外地來京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形式,則指施工方)還需提供進京備案相關資料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 說明:為便于申請人信息登記,申請人還需同時提供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各1份(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成員雙方均需分別提供)。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工程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與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資質, 設計業績要求:近五年具有投資額在1000萬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積在9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總承包業績(投資額是指建安費或設計概算金額);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建筑工程 專業 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外地來京建筑企業在辦理進京備案時,應當一并辦理注冊建造師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