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枝江市2024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1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枝江市2024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1標段),已由枝發改審批【2023】313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專項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枝江市農業農村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榮灃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枝江市七星臺鎮。
2.2招標內容:新建1座4000噸/年的農村有機生活垃圾陽光堆肥房及相關設備的供貨、運輸、施工、安裝、調試、培訓、售后服務等。
2.3工期:2024年12月底完成工程量的80%;2025年4月30日前必須完工并交付使用。
2.4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1月。
2.5招標范圍:完成本項目施工圖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2.6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相關施工驗收標準規范的合格等級。其中產品質量等級的要求:產品必須為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及本招標文件規定的合格產品。
2.7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國家現行相關專業安全生產規范和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要求的合格標準,避免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投標人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上傳有效的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資質證書)。
3.3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上傳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安全生產許可證,如因辦理年檢證書在有效期內而不能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的,則應上傳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 。
3.4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①擬承擔本工程項目經理應具備貳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書),注冊專業為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證書上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單位,且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上傳建造師證書及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