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太陽宮鄉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芍藥居5號院(1-12號樓)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太陽宮鄉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芍藥居5號院(1-12號樓)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太陽宮鄉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芍藥居5號院(1-12號樓) 已由 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 以 京老舊辦發[2021]14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鄉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芍藥居5號院(1-12號樓)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樓本體改造面積為50649.24平方米,公共區域改造面積為22234.47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3892.036991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380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圖紙和工程量清單所示全部施工內容,包括樓內上下水改造;完善無障礙設施;拆除樓體各層窗戶外現有的護欄,首層加裝隱形防護欄;對樓體清洗粉刷;空調規整、樓體外線纜規整;完善公共照明;修補破損道路;無障礙設施和適老性改造;通信架空線入地;綠化補建;增設再生資源收集站點;完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站;建筑的節能綜合改造的全部監理工作。
2.6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3 其他資格要求: /
4. 申請人信譽要求
4.1 失信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