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奉新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會埠鎮)招標公告
奉新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會埠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奉新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會埠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奉新縣會埠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會埠鎮村頭村。
2.2 招標規模:總投資約381.97萬元。
2.3 計劃工期:工期111日歷天,2024年12月10日-2025年3月30日。
2.4招標范圍及內容:奉新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會埠鎮)包括改造提升建設任務和新增建設任務。會埠鎮村頭村新增建設392畝、改造提升985.94畝。主要包括田塊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等(具體以招標人發放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2.5 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6質量要求:達到現行工程驗收規程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不含臨時)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7)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擬投入的項目建造師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