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固廢處置管理中心黃家灣滲濾液處理系統MVR設備維修項目(第2次采購)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宜昌市固廢處置管理中心黃家灣滲濾液處理系統MVR設備維修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宜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CZ2746-202401-01F(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00-2024-01835
3、項目名稱:宜昌市固廢處置管理中心黃家灣滲濾液處理系統MVR設備維修項目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310(萬元)
6、最高限價:310(萬元)
7、采購需求:
宜昌市固廢處置管理中心黃家灣滲濾液處理系統MVR設備維修。
8、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開工指令2個月內維修更換完畢。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投標人提供的服務應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業完成。中小微企業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企業、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需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宜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3、方式:
本項目實行網上下載采購文件。投標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員后,方可登錄至網員專區并按網上提示下載采購文件及相關資料,投標人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采購文件的,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供應商)操作指南》)
4、售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