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裝置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項目總承包工程招標公告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裝置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項目epc總承包工程
(招標編號:hnec-zydh240533001g001)
一、招標條件
本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裝置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項目總承包工程,經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人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濮陽市石化路與濮水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西中原大化公司煤化工裝置廠區。
2.項目規模:低溫甲醇洗裝置vocs尾氣按照改造后的氣量40000nm3/h處理;甲醇精餾裝置100%負荷不凝氣洗滌前氣量設計值為800nm3/h;處理供水廠污水臭氣建議按照氣量20000m3/h考慮;由招標方提供設計值。
3.招標范圍:該項目為epc總承包項目,該項目所涵蓋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等全部為投標方工程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醇中間罐區收集系統的改造設計、蓄熱焚燒蓄熱氧化爐、風機及配套的工藝、設備、管道、土建、電氣、儀控、電信、消防、通風、給排水、暖通、伴熱、地下管道等設施,包括與原有管道或煙道口的連接和連接所需要的改造,以及項目所涉及的特種設備報檢、三查四定、單機試車、聯動試車、投用調試、性能考核、竣工驗收等。投標方需完成環保、安全、消防、質量、檔案、鍋爐、壓力容器、管道、特種設備等專項驗收,項目竣工結算審計及整體竣工驗收。
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已在原料氣路線環評中體現,不再需要重新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投標方需根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令,做好三同時安全綜合分析、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等。
為確保項目的完整性,本項目范圍中雖未列出但為完成本項目所必需的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等所有內容,仍視為本項目范圍的內容,均由投標人全部負責,招標方僅負責指定接引位置,并配合提供接引施工條件。
★中標單位需協助招標方向縣、市、省、國家相關行政部門申請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補貼;配合項目最終環保驗收;其它與廢氣治理整體改造工程有關的工作。
4.工期: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完成該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并具備試運行條件(合同簽訂后 50天內完成工藝包設計;合同簽訂后7個月內設備到貨;現場施工時間 30 天以內)。
5.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6.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裝置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項目epc總承包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合格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一般納稅人,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rto工藝技術自主知識產權且無知識產權糾紛。
2.投標方須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以上資質,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壓力管道gc2及以上設計資質,壓力管道安裝gc2類及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