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2025年鳳陽縣總鋪鎮山北吳村等2個行政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四標段)答疑澄清公告
2025年鳳陽縣總鋪鎮山北吳村等2個行政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四標段)答疑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對“2025年鳳陽縣總鋪鎮山北吳村等2個行政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四標段)”(項目編號:czfygc202411-013)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內容發布如下:
問題1:如果我公司提供的項目經理業績,提供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或安徽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網頁截圖和合同協議書和業績的完工證明,是否有效?
答:業績證明材料提供完工證明不予認可,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2:我公司承建的項目,項目完工只有完工證明沒有竣工驗收報告,提供業績的合同和業主蓋章的完工證明是否可以?
答:業績證明材料提供完工證明不予認可,按原招標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