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市鎮平縣水利局鎮平縣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項目(一期)項目招標公告
鎮平縣水利局鎮平縣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項目(一期)項目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鎮平縣水利局鎮平縣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項目(一期)項目已由鎮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實施,立項文號:鎮發改審批[2023]244號,項目代碼:2312-411324-04-01-248539,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100%。招標人為鎮平縣水利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省啟元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計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全流程電子招投標,現歡迎符合條件的國內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鎮平縣水利局鎮平縣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項目(一期)項目
2.2項目編號:D4113241324000002
2.3標段劃分:本項目分為1個標段:
2.4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包括改建城區紅廟路、三紫路、五小路等20條道路供水管網,總長度20.907km;
2.5建設地點:鎮平縣;
2.6招標范圍:結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勘察設計服務,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造價咨詢及后續施工驗收配合服務等工作,并配合完成施工圖設計的圖紙審查;內容報告通過行政監督部門的審查批準;
2.7設計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歷天內提交設計成果,服務至本項目工程竣工驗收結束;
2.8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規范和強制性條文,且成果須一次性通過相關部門的評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項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3投標人須出具“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函”(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如遇投訴、舉報,經查證其承諾不實,后果自負。
3.4信譽要求:現階段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者投標資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等問題;
3.5財務要求:具有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債務(如注冊時間不足三年,以注冊時間為準);
3.6投標人須出具“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函”(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如遇投訴、舉報,經查證其承諾不實,后果自負;
3.7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的要求,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依據《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實施信用監管的通知》(宛公管辦[2020]22號)文,供應商需提供規范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信用報告的生成日期為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10日內。(注:因“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時會自動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為準。)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