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安鎮循環產業園道
?第一章 招標公告長安鎮循環產業園道路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長安鎮循環產業園道路工程已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以2308-330481-04-01-749535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招標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業主為海寧市鹽倉綜合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海寧市鹽倉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華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長安鎮循環產業園道路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5838.8084萬元,工程概算5838.8084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3589.0921萬元,建設規模:本項目位于海寧市長安鎮,西起規劃褚石路東邊線東至道路樁號K1+011.122處,本次招標范圍,本次道路設計全長1011.122米,實施長度988.62m,橫斷面布置為2m人行道+10m行車道+16m中分帶+10m行車道+2m人行道=40m。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基層均采用水泥穩定碎石基層。沿線設橋梁1座,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管徑DN300-DN1000雨、污水管長約3123m同時實施中分帶綠化等項目,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建設地點:海寧市長安鎮(高新區)。
2.2招標范圍:主要包括道路、排水、橋梁、綠化等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招標標準預算價 萬元 。
2.3施工總工期:300個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對 應 資 質 應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場 監 管 公 共 服 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