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4年黃岡市紅安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2024年黃岡市紅安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或一轂清風等投標人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AC2024230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1122-2024-00201
3、項目名稱:2024年黃岡市紅安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服務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23.68(萬元)
6、最高限價:23.68(萬元)
7、采購需求:
詳見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服務項目磋商文件 一包(HAC2024230-001):預算金額5.3萬元,為施工1、2標段,城關等鄉鎮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 二包(HAC2024230-002):預算金額5.13萬元,為施工3、4標段,華河等鄉鎮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 三包(HAC2024230-003):預算金額6.65萬元,為施工5、6、7標段,永佳河等鄉鎮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建項目 四包(HAC2024230-004):預算金額6.6萬元,為為施工8、9、10標段,高橋、太平橋等鄉鎮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建項目
8、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本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工期為 240 日歷天,以實際施工工期為準。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不接受大型企業投標,同時供應商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大型企業及未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的企業其響應文件將作無效響應處理。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上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