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家口市主城區排水防澇及配套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設備采購 已由 張家口市橋東區數據和政務服務局 以 張東行審招核字【2024】16號 進行核準,以 張東行審政字【2024】41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張家口市橋東區交通運輸局,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項目編號:WH-2024ZB-024 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交貨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60日內完成供貨。
2.2 招標范圍:張家口市主城區排水防澇及配套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設備采購設備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制造商或經銷代理商,具備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與技術能力;
3.1.2財務要求:具有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由基本戶開戶銀行2024年12月1日后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
3.1.3信譽要求:投標單位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系統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中國”網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投標文件中無需附相關查詢截圖,以開標現場查詢為準);
3.1.4其他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只對重要產品)。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12-16 09:30至 2024-12-20 17: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 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張家口電子交易系統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