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安峰山水庫及周邊綜合開發基礎設施提升工程一期項目安峰山水庫及周邊綜合開發基礎設施提升工程一期項目-建筑用玄武巖礦骨料生產線建設卸礦平臺擋土墻工程招標公告
安峰山水庫及周邊綜合開發基礎設施提升工程一期項目-建筑用玄武巖礦骨料生產線建設卸礦平臺擋土墻工程招標公告
標段編號:3207222401160001015001
1.招標條件江蘇晶都綠色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安峰山水庫及周邊綜合開發基礎設施提升工程一期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東海縣行政審批局以東海行審備[2023]651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于自籌,現已落實。安峰山水庫及周邊綜合開發基礎設施提升工程一期項目-建筑用玄武巖礦骨料生產線建設卸礦平臺擋土墻工程(標段名稱)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江蘇崇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江蘇晶都綠色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連云港市東海縣安峰山。
2.1.2招標內容:該工程位于東海縣安峰山,工程內容新建卸礦平臺擋土墻工程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1.3最高投標限價:3568315.87元,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作無效標處理。
2.1.4工期要求:工期60日歷天。
2.1.5工程質量標準及等級:執行現行國家標準,等級為合格。
2.2招標范圍:建筑用玄武巖礦骨料生產線建設卸礦平臺擋土墻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有效期內);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有效期內)。
3.3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