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市蓮湖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西安市蓮湖區新建國控站點內部環境治理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西安市蓮湖區新建國控站點內部環境治理工程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PLRH2024-GP-075S
項目名稱:西安市蓮湖區新建國控站點內部環境治理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303,839.59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自進場之日起25日歷日內竣工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蓮湖區新建國控站點內部環境治理工程)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蓮湖區新建國控站點內部環境治理工程)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國家規定的相關證明,自然人參與的提供其身份證明;
(2)提供2023年度的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成立時間至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基本賬戶信息表);
(3)提供2024年至今已繳納的至少一個月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任意稅種),依法免稅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提供2024年至今已繳存的至少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7)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磋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8)供應商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證書等級: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專業:建筑工程專業補充說明:在本單位注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無在建承諾書);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在本單位注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無在建承諾書);
(10)外省進陜施工企業須提供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企業庫外省進陜施工企業信息首頁截圖;
(11)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信用記錄由采購代理機構在響應文件資格審查階段通過互聯網或者相關系統查詢,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內的,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查詢結果以紙質方式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