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磨頭大橋給水管道改造工程項目公告
磨頭大橋給水管道改造工程項目
競爭性談判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磨頭大橋給水管道改造工程項目
項目編號:NTGC2024121601(JT194)-1
預算金額:446224.2元
最高限價:318300元
采購需求:因磨頭大橋被船撞擊損壞,該橋需進行拆除,為保障下游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用水需要,現需對原架設在橋南側的DN200鋼管進行改造,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項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響應人的資格要求
1.基本條件:(提供附件一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聲明函)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需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需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貳級(含)以上證書,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 未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查詢結果以評審過程中現場網絡截圖為準。
5.授權委托書中的代理人必須是供應商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或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且為供應商的正式員工。談判響應時,須提供響應截止日前近1個月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響應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個月的新辦企業只須提供社保繳納名冊(名冊中包含擬派項目負責人);新成立企業距響應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證明材料(以新辦企業營業執照發放日期為準)。
三、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
時間: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請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國企采購”模塊中將該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附件下載。采購活動如有變更,均在該網站上發布,供應商自行關注。
四、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談判時間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