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興市2025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宣堡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泰興市2025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宣堡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已由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財政局以泰政水復[2024]24號文《關于泰興市2025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宣堡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省級補助和市縣配套,項目法人為泰興市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譽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泰興市2025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宣堡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泰州市泰興市宣堡鎮、根思鄉。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
2.2.1項目總體建設內容
泰興市2025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宣堡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岸坡防護,河道疏浚,保土耕作等,共計整治河道3條總長約6.6km,新建木樁+生態袋護岸約10.97km,格賓石籠擋墻長度約1.5km,植物防護面積約7.188hm2,河道疏浚6.60km,耕地秸稈覆蓋面積2.4km2等。
2.2.2總投資金額
工程概算投資858萬元。
2.3 本次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2.3.1本次招標范圍為泰興市2025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宣堡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標,主要建設內容:岸坡防護,河道疏浚,保土耕作等,共計整治河道3條總長約6.6km,新建木樁+生態袋護岸約10.97km,格賓石籠擋墻長度約1.5km,植物防護面積約7.188hm2,河道疏浚6.60km,耕地秸稈覆蓋面積2.4km2等。
上述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詳見本工程招標文件招標圖紙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要求,工程量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2.3.2本標段為泰興市2025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宣堡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標,最高投標限價:7620074.54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本招標項目總工期為270日歷天。工程計劃于2025年元月1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通知為準),2025年10月7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條件。
2.5 支付方式:
(1)預付款:合同簽訂進場后,支付簽約合同價的10%作為預付款(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50%)。發包人支付預付款前,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與預付款等額)。
(2)工程進度款:根據合格工程形象進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驗收前實際支付總額為完成的合格工程總價的 85%;
(3)工程結算核對并經雙方確認簽字后付至雙方確認價。
(4)質保金:在最后一次工程款支付前,中標單位需繳納結算審核價的3%作為質保金,工程竣工驗收后且質量缺陷責任期滿后一周內無息退還質保金。質保金繳納形式:現金、轉賬或銀行保函等。
2.6質量要求:優良。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營業執照:獨立法人。
(2)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資質要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4)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以來,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35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高標準農田和農業開發項目除外)施工業績。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合同完工驗收資料或竣工驗收文件(含批準文件、鑒定書、簽名表)(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規定)。無在建工程(執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號”規定,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
(6)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A、B、C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1人。
(7)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級及以上職稱。
(8)其他人員要求: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
(9)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10)信用等級要求:/。
(11)主要施工設備: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
(12)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12月17 日至2024年12月24日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登陸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網上購買招標文件,未在規定的發售時間內完成招標文件購買繳費的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2)招標文件售價0元。
(3)投標人使用單位數字證書通過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元月7日9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本次招標定于2024年元月7日9時00 分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一室 (泰州市高港區泰州大道 188 號(中國醫藥城會展交易中心W3館西南角)公開開標。本項目采用 “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單位可登陸泰州市水利工程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查看開標現場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