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吉安市行業生態水質監測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吉安市行業生態水質監測服務項目(項目編號:XHTC-FW-2024-2160)。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新華招標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中國鐵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吉安市行業生態水質監測服務項目(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1.6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100%,參選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將導致應答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內容:入河排污口水質監測服務。
2.2項目預算:預算金額94萬元(含稅),88.6792萬元(不含稅)。
2.3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選取1名中選人。
2.4實施區域:江西省吉安市。
2.5服務期限:自訂單下達之日起30天內完成項目實施交付,并承擔合同期內的設備維保。
2.6項目類型:服務類。
2.7合同簽訂:中選人將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簽訂合同。
2.8質量要求:滿足本項目技術規范要求并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
3.參選人資格要求
3.1本項目要求參選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3.2參選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承諾函。
3.3參選人須提供2021年12月1日至應答截止日簽訂的同類項目業績且累計含稅金額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同類項目業績證明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若業績證明材料提供的是單項合同,則僅需提供合同關鍵頁。
(2)若業績證明材料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具體如下:
①提供的框架合同關鍵頁有具體金額,則以框架合同簽訂的金額為準;
②提供的框架合同關鍵頁無具體金額,則須提供相應訂單或結算依據,若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同時包含訂單和結算依據則以結算依據為準。
備注:
①合同時間均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
②合同關鍵頁須包含合同名稱、合同標的頁、簽署日期頁及合同金額頁。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3.5參選人之間不得存在關聯關系,關聯關系的認定標準如下:
(1)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2)參選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3)參選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注:參選人對本單位在互聯網上披露的公司注冊電話、公司注冊郵箱、公司注冊地址等相關信息進行核查,若存在與其他單位信息一致情況,請提供相關內容及說明。
3.6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