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榮昌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項目(一期)(一標段)工程監理公告
榮昌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項目(一期)(一標段)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榮昌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項目(一期)已由重慶市榮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榮發改審〔2024〕373號(項目代碼:2212-500153-04-01-254874)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市榮昌區弘禹水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資金及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市榮昌區弘禹水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榮昌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項目(一期)(一標段)工程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榮昌區昌元街道、昌州街道。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管道土石方開挖、管道土石方回填、3pe防腐鋼管 dn1000、3pe 防腐鋼管 dn700、3pe防腐鋼管 dn600、3pe防腐鋼管 dn500、3pe 防腐鋼管 dn400、各類閘閥管件、檢查井等。
2.3 項目建筑安裝工程費估算金額:30449392.93元。
本次招標項目監理合同暫定估算金額:45.67萬元。
2.4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按照現行監理規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質量保修期的監理工作,以及工程進度款審核、工程驗收、工程結算、配合工程審計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的全過程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對該工程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建設安全監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組織協調,并進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檔案管理等。
2.5 監理服務期要求:從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缺陷責任期滿止,其中:計劃施工工期:365日歷,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6 標段劃分:/
2.7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資質條件之一
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1.2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