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申蘇浙皖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林城鎮大云寺村稽村排澇站搬遷重建
申蘇浙皖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林城鎮大云寺村稽村排澇站搬遷重建(不見面開標)
發包公告
1、發包條件
本發包項目為申蘇浙皖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林城鎮大云寺村稽村排澇站搬遷重建,目前已經核準建設,并已具備發包條件,發包人為長興縣林城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為自籌。委托發包代理單位為浙江中禾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現擬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發包,本次發包實行資格后審。
2、建設規模及發包范圍
本工程為申蘇浙皖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林城鎮大云寺村稽村排澇站搬遷重建,工程建設地址位于長興縣林城鎮,主要涉及1座排澇泵站泵站新建,具體詳見本工程發包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單及設計施工圖紙。本項目估算造價約28萬元。
3、計劃工期:90日歷天。
4、質量目標: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5、承包申請人資格要求
5.1本次施工發包要求承包申請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企業注冊地在湖州市范圍內(以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為準)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同時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5.2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及安全生產任職B類證書;在承包申請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承包申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發包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承包申請截止時間前已被其他項目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已公示的項目負責人視為有在建工程(此處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額以下的所有工程)。
5.3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5.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包申請。
6、發包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