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仁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許坊鄉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崇仁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許坊鄉標段施工招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崇仁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許坊鄉標段施工招標 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崇仁縣許坊鄉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財政補助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崇仁縣許坊鄉。
2.2 招標規模: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環節與生態保持工程、農田輸配電工程等。
2.3 計劃工期:140日歷天,2025年 1 月 20 日開工,2025年 6 月 10 日完工。(具體時間以監理頒布的開工令為準)
2.4 招標范圍: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5 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6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等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不含臨時)注冊證書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不能為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并遞交原件核查,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7)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證書(或證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委托代理人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證。
3.2其他詳見評標辦法內容。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施工招標采用資格后審,不設置業績條件。投標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30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評分相加后,總得分前30家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