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鹿邑縣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1標段招標公告
鹿邑縣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鹿邑縣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已由周口市水利局以周水政資{2024}10 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鹿邑縣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省級資金+地方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鹿邑縣境內。
2.2 建設規模:水源置換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鋪設供水管道33.482KM,涉及鹿邑縣生鐵冢鎮、觀堂鎮、王皮溜鎮3個鄉鎮19.3915萬人
2.3 項目總投資:約6337.03萬元
2.6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2個標段。
1標段:施工;2標段:監理
2.5 招標范圍:
1標段施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包含的所有內容。
2標段監理:本項目范圍內的施工及保修階段全過程監理服務
2.4 計劃工期(服務期限):
施工計劃工期:120 日歷天;
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含工程保修期)。
2.7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8 本次招標實行電子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施工:
3.1 .1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1.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技術負責人應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員應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任本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任職,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若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開標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認可);投標人、項目經理、委托代理人(如有)須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進行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提供網頁截圖)。
3.1.3投標人應提供主要參建人員(擬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簽字備案表,載明姓名、擬任職務、個人身份信息等內容,并由本人親筆簽名;
3.2監理:
3.2.1投標人須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不含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