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州污水處理廠2025年委外水質比對及監測項目項目公告
第一章 項目公告
萬州污水處理廠2025年委外水質比對及監測項目項目公告
(投標單位名稱)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萬州污水處理廠2025年委外水質比對及監測項目,比選人為重慶市渝東水務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項目概況:萬州污水廠年度委外水質比對及監測項目即將到期,按照重慶市市政委員會、重慶市環境保護局關于發布《重慶市城市污水處理水量水質核定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渝市政委(2008)46號)文件,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污水處理廠排放的水質必須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水質核定的監督性監測需具有資質的環境監測單位承擔,監測時間每月20日以前,監測頻次不少于一個月一次。”及《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等管理要求,現計劃開展2025年委外水質比對及監測工作。
2.2比選范圍:廢水(進出水)監測,廢水比對,在線設備故障出水手工檢測,管網源頭水、異常水等應急檢測,無組織廢氣、廢水、噪聲、污泥檢測,具體詳見比選文件、方案及答疑補遺全部內容。
2.3 服務期:一年。
2.4 地點:沱污廠、申污廠及明鏡灘廠。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營業執照:在中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章)。
3.2 服務承諾:(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投標單位鮮公章)
3.2.1投標人須承諾擬派的項目實施人員應具備相關能力,在簽訂合同前提供人員名單及監測技能證書(含化學分析、化學化工環境類、化學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證等相關)復印件。
3.2.2 投標人需承諾擬派的項目實施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家、行業規定及比選人公司管理辦法,若由投標人引發的一切安全、環保事故由投標人自行負責與比選人無關,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2.3 投標人需承諾中標后在檢測中檢測指標數據出現異常偏差時,比選人有權要求投標人重新開展檢測,并且不再另外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