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安慶振新汽車有限公司危險廢物委托利用處置項目(標段
一、標段三)(二次)
2.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3.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4.限價:詳見技術任務書
5.采購需求:按采購方委托,對安慶振新汽車有限公司(標段
一、標段三)危險廢物進行利用處置;具體內容詳見技術任務書。
6.標段劃分:2個標段(其中:標段一:沾染物、漆渣、廢蠟、廢活性炭、污水綜合污泥、實驗室廢液、試劑空瓶、廢油脂、硅烷渣委托利用處置項目;標段三:廢有機溶劑委托利用處置項目。供應商可以同時參與兩個標段項目談判,也可以同時推薦為兩個標段項目的成交候選人)
7.報價方式:費率報價
8.評標辦法:采用符合性評審的有效最低價評審辦法。
9.服務期限:一年。
10.結算方式:結算金額=競爭性談判文件中對應服務項目的未稅限價*中標費率*實際產生量*(1+稅率)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并且經營范圍中包含本次采購相關內容。
3.自2021年11月至今,未受到資質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及違法記錄;。
4.投標人須有汽車制造行業處置危廢經驗,且不得少于3家(附合同掃描件)。
5.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須具備相應危險廢物類別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供應商擬派的運輸單位須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隨車押運人員應具備危險廢物押運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