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服務鄭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電子招標采購平臺研發及運營項目詢比公告
鄭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電子招標采購平臺研發及運營項目詢比公告
1.采購條件和方法
1.1采購條件
鄭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電子招標采購平臺研發及運營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人為鄭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代理機構為方大國際工程咨詢股份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實施公開詢比采購活動。
1.2采購方式:詢比采購。
2.采購內容和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電子招標采購平臺研發及運營項目
2.2服務地點:鄭州市。
2.3服務內容:鄭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電子招標采購平臺全過程的研發、調試、運營及其他伴隨服務(詳見第五章采購需求)。
2.4服務質量要求:按照采購人實際需求,通過采購人驗收。
2.5服務期限要求:共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研發調試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歷天內完成所有功能需求開發,90日歷天內完成系統試運行及正式上線;第二階段運營維護期:自系統由采購人驗收通過正式上線之日起一年。
2.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或聯合體各方)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能夠開具正規發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2財務要求:供應商(或聯合體各方)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3信譽要求:
3.3.1供應商(或聯合體各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信用信息查詢及截止時間:本項目開標結束后至評標結束前,由代理機構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信用記錄相關網頁、內容的截圖資料由采購代理機構以作證據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