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縣昌源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歙縣昌源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已由黃山市水利局以黃水基函[2023]3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歙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管處,招標人為歙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管處,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歙縣昌源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
2.2項目編號:HJSGC2024G106
2.3建設地點:歙縣
2.4建設規模:項目總投資估算約8100萬元,勘察設計費約28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對昌源(嶺腳至王家莊段、?溪至凌家巷段、昌溪至定潭段)長35.16公里河道系統治理進行勘察設計。
2.5計劃工期:60日歷天;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內提交設計方案及效果圖;設計方案確定后25日歷天內提交初步設計報告(送審稿),并滿足初步設計審查、審批要求;15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送審稿),并滿足審查要求。
2.6招標范圍:歙縣昌源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依據有關規程、規范編制初步設計報告、進行招標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根據設計需要進行必要的工程測量、地質勘探工作;協助組織及配合審查工作;初步設計評審、建設與驗收期間需勘察設計單位配合的各種相關服務與工作。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2.8質量標準:合格,各階段設計成果保證能通過各有關部門及專家的評審。
2.9招標控制價:280萬元
2.10項目性質:工程設計
2.11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3.1.1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或具有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3.1.2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別巖土工程(勘察)和水文地質勘察和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3.2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3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5)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項以信用中國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由代理機構在推薦中標候選人前對擬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書面反饋至評標委員會。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