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烏蘭察布市分公司商都縣順成公司、大南坊村鐵塔項目防洪評價項目詢價采購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烏蘭察布市分公司商都縣順成公司、大南坊村鐵塔項目防洪評價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價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烏蘭察布市分公司商都縣順成公司、大南坊村鐵塔項目防洪評價采購項目(GPDI-TT-2024-04735)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烏蘭察布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廣東省電信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采購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烏蘭察布市分公司商都縣順成公司、大南坊村鐵塔項目防洪評價供應商,詳細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1.6標段劃分及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本項目不劃分標段,中選人數量為1個。中選份額100%。
1.7本項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最高限價為不含稅總價7.5萬元;參選報價超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本項目采購本項目采購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烏蘭察布市分公司商都縣順成公司、大南坊村鐵塔項目防洪評價供應商,詳細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2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2.3服務地點:烏蘭察布(甲方指定地點)。
2.4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詳見《技術規范書》。
3.供應商資格要求
2.
3.
3.1依法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3.2財務要求:應答人應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證明:稅務局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通知書或稅務局官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截圖或近三個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或稅務局出具的有效證明或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承諾函)。
3.3業績要求:應答人須具備2023年7月1日至參選應答文件遞交截止之日的具備至少一份同類服務業績經驗。
注:a.若為單項合同,則須提供單項合同關鍵頁以及合同對應的任意一張的發票復印件,金額以合同簽訂金額為準,且合同關鍵頁要求能夠體現合同名稱、采購內容、合同金額、簽訂時間、簽字蓋章等關鍵信息。
b.若為框架協議,則須提供框架協議和結算單(或訂單)以及框架協議對應的任意一張發票復印件。時間以訂單簽訂時間為準,金額以結算單(或訂單)的累計金額作為框架協議的總額。一個框架合同計為一份業績。
框架協議須能夠體現合同名稱、采購內容、簽訂時間、簽字蓋章等關鍵信息,結算單(或線下訂單)要求能夠體現框架協議名稱或編號、訂單內容、金額、簽訂時間、簽字或蓋章等關鍵信息;如訂單為線上平臺訂單,則提供清晰的系統訂單截圖。
如訂單為中國鐵塔在線商務平臺訂單,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訂單系統截圖(訂單內容、金額、訂單時間等關鍵信息)或經合同甲方(合同甲方的下屬單位)進行蓋章確認的訂單明細表。
c.同類業績是指防洪影響分析及整改方案等相關業績,否則不予認可。
d.發票不屬于結算單。
2.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2月1日起)有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