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高陵區賈蔡村塬面保護綜合治理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高陵區賈蔡村塬面保護綜合治理工程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7日 14時00分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YX2024-ZB-GL017
項目名稱:高陵區賈蔡村塬面保護綜合治理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000,0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自進場之日起6個月內竣工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區賈蔡村塬面保護綜合治理工程)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區賈蔡村塬面保護綜合治理工程)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非法人單位參照執行;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擬派項目經理需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含二級)以上建造師資格證書,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在本單位注冊且無在建項目(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書)
(4)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提供承諾函)
(7)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國家規定的相關證明,自然人參與的提供其身份證明書;
(8)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至少一個月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至少提供一種),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上應有代收機構或稅務機關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依法免稅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9)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已繳存的至少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0)提供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三個月內其基本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以上三種形式的資料提供任何一種即可); 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11)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