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運河景縣段堤防治理項目勘察設計-項目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南運河景縣段堤防治理項目勘察設計已由 景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景發改農字【2024】7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景縣抗旱和水利技術服務中心(景縣江江河灌區管理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景縣抗旱和水利技術服務中心(景縣江江河灌區管理中心)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南運河景縣段堤防治理項目勘察設計;
(2)建設規模:對南運河景縣段29處險工段進行河道襯砌,長度14.83km;整治堤防薄弱段2處,長度1.69km;
(3)建設地點:河北省衡水市景縣;
(4)標段劃分:1個標段;
(5)勘察、設計周期:30日歷天;
(6)質量標準:滿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達到國家現行規范及相關技術標準要求。
2.2 招標范圍:本項目的勘察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概預算文件編制、施工招標時所需的圖紙、參考資料、技術規范、工程量清單以及后續服務(包括設計變更圖紙)等與本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3.1須具備以下資質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本項目為專門面向小微企業的項目;
(2)投標人應具備主管部門核發的以下資質:①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②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3.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①總項目負責人(兼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水利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或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執業資格;②擬投入的勘察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職業資格;3.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以開標當天投標截止后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3.4其他要求: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否則均按無效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