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鉛酸電池是生活中常見的“動力源”,但也是隱藏在我們身邊的“污染源”,如果隨意丟棄,將造成極難修復的污染,為此,國家鼓勵對其進行回收利用。
一、廢舊鉛酸電池屬于危險廢物
只有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才能對其開展收集、貯存、運輸、利用等經營
活動,具體到運輸方面,則需要做過防腐防滲處理、配備耐酸存儲容器的危險廢物運輸車才能進行轉運,以免發生泄漏造成污染。
但在非法回收者這里,國家規范被視若無物,他們對運輸方式的選擇相當“自由”,收購廢舊鉛酸電池時他們騎著電瓶車、三輪車走街串巷,從倉庫往外運的時候則用面包車、小貨車等常見的中小型汽車,只考慮便利,不考慮安全。
非法回收者徒手將一個個電瓶搬上小貨車,不僅使用不合規的車輛進行非法運輸,還違反了《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技術規范》中“作業人員應配備耐酸工作服、專用眼鏡、耐酸手套等個人防護裝備”的規定。
這些電池會被運到哪里去?這些電池可能會被賣給具備鉛酸電池處置資質的正規企業。只要不是拿危廢車運過來的,就是搞非法回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七條明確規定,禁止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
無論是從無資質者手中收購廢舊鉛酸電池,還是把廢舊鉛酸電池出售給無資質者,都屬于非法買賣危險廢物,是違法行為,買賣雙方均將承擔行政、刑事、民事賠償,以及環境修復治理責任。
資源再生利用公司,在各家回收處理廠前,有運輸車輛在排隊,都是正規的危險廢物運輸車。沒有小貨車、面包車等非法回收者常用的運輸車輛。
二、黑作坊對廢舊鉛酸電池進行暴力拆解
非法拆解廢舊鉛酸電池的黑作坊,規模小、基本沒有專業設備,拆解方法簡單粗暴,拿一把斧子或砍刀直接把電池外殼砸破,將電池內的廢液直接倒進溝渠。
最終,這些含有重金屬以及酸、堿等電解質溶液的電池廢液,就這樣不經任何處理的順著溝渠去到了它們無論如何也不該抵達的地方——滲進土壤,流入溪河。
廢液是否會造成污染,他們并不關心,他們關心的只有電池內的鉛板。目前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價格約為9000元/噸,冶煉出售的鉛錠價格超過18000元/噸,在這樣的利益面前,他們膽敢踐踏一切法律。
三、保護環境,回收市場亟待規范
黑作坊那原始的拆解方式,不僅對環境是極大的污染,對人體也有很大的傷害。
研究表明,人體長期暴露在鉛含量較高的環境中,會使人體內鉛含量超標甚至造成鉛中毒,損害大腦神經系統,同時對造血功能、腎臟、骨骼等有極大的不良影響。這些黑作坊的老板,是在用工人的生命去換取金錢。
四、電池廢液不經任何處理直接排放
而廢舊鉛酸電池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以及酸、堿等電解質溶液。其中重金屬主要有汞、鎘、鉛、鎳、鋅等。鎘、汞、鉛是對環境和人體健康有較大危害的物質;鋅、鎳等雖然在一定濃度范圍內是有益物質,但在環境中超過極限也將對人體造成危害;廢酸、廢堿等電解液可能污染土地,使得土地酸化或堿性化。
如果說藏在市區的廢舊鉛酸電池倉庫存在巨大安全隱患,是埋在群眾身邊的“定時炸彈”,那么非法拆解廢舊鉛酸電池的黑作坊就是腐蝕貴州秀麗山水大地的“毒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