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處理的主要目的是減少水分,為后續處理、利用和運輸創造條件;消除污染環境的有毒有害物質;回收能源和資源。污泥的處理工藝包括污泥的濃縮、消化、脫水、干化及焚燒等方法以及最終處理。
(1)污泥的濃縮。污泥濃縮的目的是使污泥初步脫水、縮小污泥體積.為后續處理創造條件。濃縮脫水方法有重力沉降濃縮、上浮濃縮以及其他濃縮方法。
(2)污泥消化。為了減少污泥量,防止污染環境和提高利用價值,一般需經過消化處理。污泥消化即是借助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使污泥中有機物質分解成穩定的物質,去除臭味,殺死寄生蟲卵,減少污泥體積.回收利用消化過程中所產生的沼氣。
(3)污泥脫水與干化。污泥經濃縮和消化之后,其含水率仍在96%左右,體積很大,不便于運輸和使用,需要進一步脫水干化處理,其主要方法有自然蒸發法和機械脫水法兩種。
(4)污泥焚燒。污泥干化后.含水仍達10%一15%,體積仍較大,通過焚燒可將污泥中水分和有機雜質完全去除.并殺滅病原微生物。有些污泥含有有毒物質而不宜作農肥,或因其他原因使污泥難以利用時,為防止污染.也采用焚燒方法。焚燒污泥的裝置為焚燒爐。
(5)污泥的最終處理。污泥含有重金屬離子等有毒物質時,還須做最終處理,深埋或投棄海洋。但一般極少進行最終處理,而是在處理過程中隨時使用。